易綱提「競爭中性」 國資委:改革後國企與其他企業一樣

即時中國

發布時間: 2018/10/15 12:39

最後更新: 2018/10/15 16: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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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周末提到,考慮以「競爭中性」原則對待國有企業。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秘書長彭華崗今日解釋,經過改革後,國企整體已同市場經濟相融合,並和所有制企業一樣,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、公平參與市場競爭,同等受到法律保護。同時,提倡「所有制中立」,反對向國企給予歧視性待遇。

彭華崗表示,經過40年的改革開放,國有企業整體上已經同市場經濟相融合。他稱,改革的思路、目標就是要使國企真正成為自主經營、自負盈虧、自擔風險、自我約束、自我發展的獨立市場主體,即是經過改革以後的國有企業和其他所有制企業是一樣的,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、公平參與市場競爭,同等受到法律保護,這與「競爭中性」原則是一致。

倡「所有制中立」 反對國際規則歧視國企

他又說,關注到在B20阿根廷會議上,有人提出所謂「列入國企扭曲競爭」的議題,這種說法某種意義上已忽視國企經過改革後已經完全融入市場、同其他所有制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事實。所以提倡「所有制中立」,反對因企業所有制的不同而設置不同的規則,反對在國際規則制定中給予國有企業歧視性待遇。

易綱

另外,對於有媒體反映國資「抄底」收購民資上市公司,造成「國進民退」現象,彭說這只是在當前環境下國企和民企的一種正常的市場化行為,是國企和民企互惠共贏的一種的市場選擇,不存在誰進誰退的問題,更不涉及意識形態。

人行昨日刊發易綱在2018年G30國際銀行業研討會的發言及答問。易綱提到,為解決中國經濟中存在的結構性問題,將加快國內改革和對外開放,加強知識產權保護,並考慮以「競爭中性」原則對待國有企業。將大力促進服務部門的對外開放,包括金融業對外開放。

或是官方首認可「競爭中性」 將成深化改革關鍵

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貿學院教授崔凡的微信公眾號「國際經貿在線」文章稱,中國官方曾有多次「內外資一視同仁」,「國企、外企和私企一視同仁」的表述,他認為「競爭中性」原則與上述「一視同仁」在精神上是一致的。而易綱的講話很可能是「競爭中性」首次經中國官方認可。

他指出,「競爭中性」不僅是泛泛而談的「一視同仁」,而是有具體標準與含義的。經濟合作發展組織(OECD)確認的「競爭中性」的內涵包括:企業經營形式、成本確認、商業回報率、公共服務義務、稅收中性、監管中性、債務中性與補貼約束、政府採購等8方面的標準。

他認為,世界各國普遍擔心國企與政府之間的聯繫會否影響公平競爭。他相信中國考慮接受「競爭中性」原則,將成中國深化結構性改革的關鍵一步,也對未來世貿組織談判產生深遠影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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